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9-22 11:48 信息来源:市365bet客服电话多少_365bet在线官网_www.365466.com局 浏览量: 【字体:  

(蚌公资)罚决〔2022〕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安徽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辉

住所:濉溪县闸河路与龙脊山路交叉口嘉和御景园二栋17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MQA3P31

“蚌山区城南新区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BB2021ZFGCZ411)”于2021年12月23日开评标,你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提供的“长丰县吴山镇一级消防站建设”的工程竣工验收单造假。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现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点五(人民币125222元)的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15 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履行地点和方式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新城支行;户名:蚌埠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帐号:6228400677150332767。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蚌埠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2060837,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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