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蚌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需要,注重以法治标尺规范行政行为,以法治手段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以法治服务回应民生需求,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务实推进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专题辅导讲座,成立市级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团和宣讲团,编制《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全面准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市级职责55项,采取口头述法和年度综合考核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治述职,市委书记对述法情况亲自点评。市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建立法治蚌埠研究院,连续三年开展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工作。出台《法治蚌埠建设规划(2021-2025年)》《蚌埠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20项督察要点开展督察,共发现5类20个具体问题,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力度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共服务事项一日办结率达99%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9%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办件时限1.53天,平均提交材料1.48件,企业群众满意度稳居99%以上。升级改版“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101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与张家港市、台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上海青浦区共同推动跨区域通办。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企业办事人员往返涉企证照部门次数,有效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创业堵点问题。加大商事登记自助一体机投放,实现市、县两级综合窗口“全覆盖”,企业开办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全面推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至20天。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印发实施《蚌埠市市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公布市级行政权力3590项、公共服务事项1277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221项,全面完成市级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079项。
(四)深化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开通“96388”营商环境监督专线,建立涉企投诉件办理“绿色通道”。制定《数字创意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方案》,将数字创意产业作为“双招双引”工作重点推进。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七网直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零成本”,推出营业执照、5枚印章、税控盘和包含法律服务指引等优惠政策的“一袋拎取大礼包”。全市企业开办设立环节实现4个工作小时办结营业执照,法定审批时限平均压缩75%。
三、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一)积极发挥立法功能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完成《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完成《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后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蚌埠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办法》《蚌埠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的发布。
(二)积极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1年,开展全面清理工作1次,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涉及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次。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29件。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1件。
(三)积极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专题询问,常态化会同市政协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对重大政策落实、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488条,办结依申请公开439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等领域依法全程公开。
四、坚持规范程序,行政决策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组织实施《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决策组织专家论证,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跟踪、调查与评价。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2021年,合法性审查各类事项748件,重大复杂事项均实行提前介入。组织全市合法性审查卷宗集中评查,助推合法性审查规范化。
五、坚持严格执法,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加强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督查,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细化规范行政裁量权。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取证行为。开展全市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执法案卷494卷,梳理存在问题通报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组织全市786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1745名执法人员开展在线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办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检4549人次。印发《蚌埠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市场监督管理等17个领域13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4445件。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文化、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在市区统一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实现领域内“一级执法”和“一支队伍”执法。按照重心下移、整合队伍的原则,在镇域范围内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
(三)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推进基层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改革,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提升乡镇行政能力。
六、坚持多元治理,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持续打造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成规范化各级调解组织1260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在交通、金融、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培育基层一线品牌调解室20余个。建成全省首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线调解室,实现网上立案、调解、司法确认。2021年,我市通过线上方式成功调解金融纠纷115件,司法确认64件,涉及金额1374.2万元,为银行盘活资金607万元。
(二)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2021年,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22件,配合办理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7件,审结案件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三)持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共享交换总平台和综治、公安实战分平台建设,乡村与城区一体同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设完成38775个高清前端监控点,整合各类视频资源10万余路,在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建成人像监控系统1478个。构建校园智能安防系统与公安报警平台互联互通,全市1164所学校实现一键报警。2021年,我市获得“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四)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打造“升级版普法通知书”,推动普法责任落实提质升级,累计发放“升级版普法通知书”59份。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在《淮河晨刊》开办以案说法专版,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开设以案释法专栏,累计推送案例253条。印发《蚌埠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布全市重点普法目录。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30余次,1500余人参加。
2021年,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均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有待拓展,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2年,蚌埠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奋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的“蚌埠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