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发改就业〔2021〕49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实施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委《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振兴〔2021〕4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9月22日
安徽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委《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帮扶的决策部署,本着“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方式、共享共赢,强化监管、逐步规范”的原则,持续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
(一)强化定向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省直单位定点帮扶重要内容,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政府采购”“定向采购”“面向采购”“十二个一”等消费帮扶活动,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鼓励食堂、内部商超等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倡导干部职工购买脱贫地区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作为工会福利、慰问品等,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鼓励基层工会组织一线职工到脱贫地区及对口帮扶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引导省属企业以日常办公、食堂所需、限额内职工福利发放和企业员工家庭日常生活选购等作为消费帮扶的重要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各地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国资、乡村振兴、机关工委、工会等部门,各军分区〔人武部〕政治工作处〔科〕,各国有企业等具体负责)
(二)加强区域协作帮扶。扎实做好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加强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管理。深入实施合肥地铁“消费帮扶专列”巩固提升项目。继续将消费帮扶作为对口支援和县域结对帮扶重要内容,结对双方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鼓励支持本地区各级机关、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购买受援地产品和服务。受援地要主动对接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帮扶地区投入的项目资金等,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产地农产品分级、包装、追溯标准化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强化结对双方区域合作,围绕各自特色资源禀赋和产品比较优势,加快形成互助消费帮扶良好格局。(各地乡村振兴、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利用“互联网+社会帮扶”平台,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爱心人士等更多社会力量到脱贫地区消费帮扶,通过“中国农民丰收节”“合肥农交会”等各类消费帮扶展示展销平台,线上线下集中采购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引导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优先购买脱贫地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作为原材料。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费帮扶公益活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各地在组织发放市民消费券时引导市民优先购买脱贫地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动员金融机构、各类商超、电商平台等创新会员激励机制,探索通过“积分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各地工商联、发展改革、乡村振兴、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工会、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具体负责)
三、加快完善物流和销售体系
(四)加强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支持脱贫地区依托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运营良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围绕蔬菜、水果、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花卉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加大对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指导各地推进脱贫地区物流配送和电商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推进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积极打造连接产地到销地的农产品消费终端,畅通脱贫地区农产品上行通道。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网点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推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进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优化城市物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建设和管理,畅通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各地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邮政管理、供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五)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深化脱贫地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做好省联网中心与部联网中心的数据交换,实现网络和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绿色、便捷、高效物流通道。积极推动邮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打造服务农产品的寄递金牌项目,打响一批网络覆盖率高、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服务规范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降低脱贫地区物流成本,助力本地农产品出村进城。(各地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乡村振兴等部门具体负责)
(六)加大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实施新疆优质农产品安徽直通车计划。鼓励省内大型超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设安徽对口支援的西藏山南市和新疆和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省内商贸流通企业等与受援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做好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生鲜电商前置仓等终端网点规划布局,建立鲜活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店,多渠道促进鲜活农产品终端销售。鼓励脱贫地区组织参与形式多样的农副产品和优质粮油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培树推广粮食产业引领乡村振兴的“阜南样板”。进一步发挥电商、商贸流通、批发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优势,推动农副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充分发挥企业“互联网+”平台优势,通过知名电商平台等搭建电商销售渠道,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各地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工商联等部门具体负责)
(七)补齐脱贫地区电商服务短板。进一步推进脱贫地区4G网络深度覆盖,降低网络费率,提升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农村电商企业培育和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培育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推广使用“徽常好物”安徽省网络消费帮扶公益平台,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综合运用“媒体+网络+助农”方式,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产品销售力度,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加强脱贫地区电商人才培训,深入脱贫地区针对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骨干农技人员等因地制宜开展电商技能培训。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各地商务、农业农村、网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广电、乡村振兴等部门具体负责)
四、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
(八)强化农产品价格和滞销监测预警。切实用好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等现有载体,充分调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平台在农产品产销监测领域的信息化优势,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监测,探索建立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重要农产品、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等价格监测力度,建立脱贫地区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设立预警价格监测点,定期采集、分析、预判重点农产品市场价格走势。针对脱贫地区,免费发布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信息,引导各地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针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滞销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种养企业、合作社、农户及时调整生产。(各地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乡村振兴等部门具体负责)
(九)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探索建立供销系统农副产品滞销信息响应机制。发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帮扶联系人等作用,动态监测摸排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自种自养滞销农副产品,加大推介、帮销力度,多方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引导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高等学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消费帮扶公益活动,采取“以购代捐”“爱心认购”等方式集中消纳滞销农副产品。根据特色产业需求完善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防范农产品滞销风险。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就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各地供销、发展改革、乡村振兴、商务、教育、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国资、工商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部门,各国有企业具体负责)
五、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十)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深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开展全省农田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完成脱贫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脱贫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支持脱贫地区建设区域化、专业化农业生产基地,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持续实施脱贫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特”“一县一业”。继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在有条件的脱贫村新建一批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园区联合兴建、资源整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脱贫地区县域、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各地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具体负责)
(十一)切实提高特色农副产品质量。大力实施脱贫地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注重加强特色产业长期培育,持续加大特色产业发展投入,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持续提供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检验检测技术等培训服务,指导认证机构加强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有效推动脱贫地区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全部免除,依规减免脱贫地区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用。开辟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绿色通道。指导帮扶脱贫地区积极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标准化带动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规范化、品牌化。组织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促进脱贫地区增加优质特色产品供给。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管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积极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扎实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认真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各地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具体负责)
(十二)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提升工程,加强脱贫地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结合“安徽农产品 安心好产品”央视广告宣传,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加强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组织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交会地标展、绿色食品博览会和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引导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快我省农产品网络品牌培育。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培育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加强原产地保护。引进和培育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开展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继续在脱贫地区遴选认定一批科技特派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打造。支持品牌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搭建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推动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进电视”行动,通过节目栏目、公益广告、资讯专区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展示推介力度。支持省内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展示推介和田地区皮山县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受援地特色农产品辨识度。(各地农业农村、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科技、乡村振兴、宣传、广电等部门具体负责)
六、促进文旅休闲等服务业提质增效
(十三)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引导脱贫地区乡村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业态模式转变。围绕脱贫县、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启动十大乡村旅游示范区、百佳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千家乡村旅游精品点(民宿、庄园等)创建。改造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鼓励配套建设休闲步道、自行车道、自驾车房车营地、慢火车等体验式设施。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培育特色民宿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一批农业观光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实施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工程,推出一批“双微”示范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脱贫地区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积极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大力培育产业业态多样性,带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各地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具体负责)
(十四)大力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脱贫地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与利用,引导脱贫地区依托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展示区、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支持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等保护传承,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鼓励成立专业化文化形象营销机构,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模式,推动文化与旅游等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各地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具体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建立消费帮扶厅际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帮扶督查通报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研究完善消费帮扶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强化协调配合,细化实化配套政策。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消费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配套政策。将消费帮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范围,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六)强化示范引领。持续强化市场机制在消费帮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探索创建一批消费帮扶示范城市,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一批消费帮扶产地示范区、培育一批消费帮扶示范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有关资金渠道予以适当支持。
(十七)强化政策激励。继续发挥现有财政、投资、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作用,强化对脱贫地区消费帮扶政策支持。对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且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评先评优等方面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十八)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切实强化对纳入消费帮扶范围的农副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执法与监管。综合采取财税、土地、金融、征信、行业准入等手段,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2021年省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附件
2021年省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序号 |
工作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将消费帮扶纳入年度报道重点和季度报道重点,开展消费帮扶系列宣传。 |
省委宣传部 |
2 |
适时开展集中采访活动,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消费帮扶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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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媒体通过新闻宣传、直播带货、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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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托安徽网络公益联盟,加大“徽常好物”安徽省网络消费帮扶公益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助力消费帮扶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
省委网信办 |
5 |
鼓励引导电商平台企业,通过建设直播基地、孵化中心,开展电商技能培训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新业态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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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导推动我省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我省数字乡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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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要求省直单位党组织主题党日优先选择赴革命老区和定点帮扶县、帮扶村开展活动;倡导工会组织和干部职工积极消费购买特色农产品;鼓励机关食堂与定点帮扶县、帮扶村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销合同。 |
省直机关工委 |
8 |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定点帮扶成效图片(微视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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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消费帮扶调度工作,跟踪掌握全省消费帮扶工作进展成效和困难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及省委、省政府。 |
省发展改革委 |
10 |
根据国家工作部署,鼓励引导各地争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消费帮扶产地示范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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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遴选2021年度消费帮扶典型案例上报国家,积极参加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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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广泛动员委机关处室、委管(属)单位和本系统各级工会、干部职工积极购买脱贫地区和定点帮扶县产品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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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印发《关于接续大力实施高校消费帮扶巩固拓展“面向采购”成果的通知》,部署巩固高校“面向采购”成果与消费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提出目标任务,压实高校主体责任。 |
省教育厅 |
14 |
完善工作机制,将高校消费帮扶职责履行情况和成效作为高校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促,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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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拓展采购范围和方式,将高校食堂面向采购拓展为全方面、多形式的消费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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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在脱贫地区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和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加强特色种养业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研发并集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
省科技厅 |
17 |
结合实施国家“三区”人才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继续在脱贫地区选认一批科技特派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打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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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支持脱贫县巩固提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质量,创建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集聚科技人才和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特色农副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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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鼓励和号召厅机关、厅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厅属各级预算单位、各级工会采取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多种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脱贫地区特别是定点帮扶县特色农产品。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 |
鼓励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工会、食堂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农副产品。 |
省民政厅 |
21 |
动员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发动会员采取“定点采购”“以买代帮”等方式,在食堂采购、商务接待、集体福利等方面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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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动员引导电商类协会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持续帮助脱贫户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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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积极指导并督促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省财政厅 |
24 |
鼓励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工会和食堂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其中厅机关食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材采购份额用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省自然资源厅 |
25 |
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工作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定点帮扶地区的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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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积极动员协调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优先采购定点帮扶地区产品,把消费扶贫作为定点帮扶工作重要内容。在厅机关食堂设立消费专柜,对口销售定点帮扶地区产品,组织做好机关食堂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工作。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7 |
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保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应享尽享。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ETC用户。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做好省联网中心与部联网中心的数据交换,实现网络和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
省交通运输厅 |
28 |
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支持地方对现有乡镇运输服务站拓展服务功能,2021年底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数量达到100个。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在广德、舒城、天长、青阳、歙县等5县(市)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2021年底,全省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数量不少于10个,客货邮运输线路不少于2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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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动员协调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优先采购定点帮扶地区产品,组织定点帮扶团组单位继续发挥行业优势,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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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支持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着力提高脱贫地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影响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持续提供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检验检测技术等培训服务,全部免除脱贫地区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依规减免脱贫地区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用。 |
省农业农村厅 |
31 |
支持脱贫地区参加合肥、上海农交会和全国农交会等农产品交易会。办好我省2021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推介脱贫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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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重点推进砀山、金寨、颍上等脱贫地区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打造及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等工作,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发挥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等渠道作用,通过网上营销、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精准对接,实现优质优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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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开展2021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工作,支持脱贫地区积极申报。利用合肥农交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平台,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加强脱贫地区品牌农产品的宣传推介。以“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为契机,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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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引导电商企业开展脱贫地区农村产品销售。 |
省商务厅 |
35 |
配合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培育我省农产品网络品牌,推进品牌宣传推广,推动农产品上行,服务乡村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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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举办第八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申报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命名首批安徽省特色旅游名镇。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37 |
强化定向采购帮扶,组织实施预算采购、工会采购、干部职工个人采购等活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鼓励医院食堂、内部超市签订特色农副产品、定点帮扶村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持续拓宽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
省卫生健康委 |
38 |
积极推动省属企业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以日常办公、食堂所需、限额内职工福利发放等作为消费帮扶的重要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定点帮扶地区农副产品。 |
省国资委 |
39 |
引导鼓励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与脱贫地区签订直供直销或长期供货协议,拓宽帮扶产品消费渠道、扩大消费规模,构建消费帮扶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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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提高有机产品认证公信力。 |
省市场监管局 |
41 |
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标准化带动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规范化、品牌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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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进电视”行动,通过节目栏目、公益广告、开设专区等方式加强对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展示推介。 |
省广播电视局 |
43 |
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发挥媒体传播优势,开展助农直播带货活动,助销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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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和专柜、专馆、专区建设管理,配合做好产销对接,防止脱贫地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滞销。 |
省乡村振兴局 |
45 |
组织30家粮油企业参加第三届全国脱贫攻坚地区优质粮油产品展销会,大力宣传推荐我省脱贫攻坚地区特色农产品,着力提升“皖美粮油”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46 |
牵头举办“2021第十四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专设乡村振兴馆等开展产销对接;积极组织脱贫地区供销社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农交会、消费帮扶产销对接会等活动。 |
省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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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832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助力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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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自发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鼓励基层工会组织一线职工到脱贫地区及对口帮扶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 |
省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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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暨干部职工积极购买脱贫地区特别是定点帮扶县农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工会消费帮扶系列宣传报道,到脱贫地区开展安徽省新时代职工文明实践活动,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搭建平台,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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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2021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综合交流营,举办县级青年创业组织交流营活动,开展电商培育。举办第十一届“创青春”安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设置乡村振兴组别,重点关注农产品加工及销售、乡村旅游等领域,带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
团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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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县级青年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导师结对、金融扶持、电商培育、交流展示、政策宣传等服务,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青年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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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农村妇女参加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方面技能培训,在各类联办、自办的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培训中增设电子商务方面的课程,让更多的农村创业妇女掌握应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副产品。 |
省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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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召各级妇联利用电商平台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实施妇女创业发展项目,扶持女性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要求女性电商企业销售省内特色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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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脱贫地区的“徽姑娘”农家乐、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济实体参加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拓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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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鼓励女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引导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女性企业优先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企业生产的原材料,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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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仪式,引导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通过消费帮扶展销会等,线上线下集中采购消费帮扶产品。 |
省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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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省工商联系统开展消费帮扶和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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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工商联举办的第九届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支持我省脱贫地区参与并集中展示、推介、销售特色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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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更新完善国防动员系统帮扶产品目录清单,协调脱贫地区优质农副产品进军营、进政府采购名录、进民兵编兵单位、进大型商超、进展销会、进电商平台。 |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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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慰问老干部、军地走访、军民共建等工作,直接采购定点帮扶村和驻地周边村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农副产品,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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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在食堂、营区、民兵之家等处开设帮扶产品展柜,号召所属人员自愿按需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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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至2021年底全省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 |
省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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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邮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打造服务花草茶、酥梨、茶叶等寄递的金牌项目,助力省内农产品出村进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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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安徽省金融单位和人民银行系统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于2021年下半年通过全国832扶贫电商平台,利用职工餐卡结余积分,为职工采购生活必须用品。 |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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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典型案例挖掘,交流推广成熟有效地消费帮扶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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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消费帮扶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